辖区船舶管理情况(船舶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5阅读次数:71

海事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1、海事局负责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并履行口岸管理、国防动员、海洋维权执法等职责。

2、行政管理:对国家或地区的海事政策、法规和法律进行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海事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航海安全:负责制定并执行航海安全政策,管理航行安全、灯航标志、航道、港口设施等,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3、海事管理-职责 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海事业务工作规定。根据辖区安全形势,综合分析阶段性海事监管效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4、在通航管理业务方面,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审核助航标志的设置、撤除、变更计划和方案,以及水上水下工程的规划、评估和建设相关工作。这确保了航行的安全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机构设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的机构设置相当细致,其内部设有多个核心部门以确保高效运作。首先,有办公室作为全局的行政中枢,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接着是机关党委,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局内的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则专注于党的工作规划和党员管理,确保党的工作始终与局务同步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负责在上海市沿海海域和港口实施一系列水上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如《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船员条例》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的管辖范围涉及多个水域和功能区域。水上安全监督主要包括:北界线:从33°00′00″N的岸边向东延伸,直至指定的边界点。

4、三)按照授权,负责船舶检验机构、引航机构、船员服务机构、 海员外派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 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简称“上海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局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简称“上海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对所辖海区和港口水域的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

重庆市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舰艇修造业的管理,保障船舶修造质量及船舶安全适航,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船舶设计、建造、修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船舶修造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简介:重庆市合川区海常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1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设计、修造(凭相关资质执业)等。

负责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的规划,推进环保技术应用和污染企业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船舶修造业行业监管,以及信息化建设协调。培养专业人才,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称评定。协助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重庆市江津区中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船舶修造。[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在重庆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7573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C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以新型建材和船舶修造为主导,致力于推动船舶工业的发展。到2012年,目标是园区建成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计划吸引60家企业入驻,实现产值200亿元,税收10亿元,并为5万人提供就业机会,包括移民和下岗失业人员。

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辖海洋捕捞、浅海滩涂养殖的船舶、设施、人员以及进出本市沿海渔港和渔港水域的渔业船舶、设施及其所有者、经营者。

在青岛市的海洋渔业管理中,第六章专门关注安全生产。首先,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他们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这些单位和个人需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渔业船舶的设备定期维修检查,所有安全设施保持完好齐全,以保障航行和作业安全。

制定渔业生产发展政策,指导渔业结构调整,负责渔业养殖、捕捞、苗种管理,以及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开展水产疾病防治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 负责海洋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组织环境观测预报、灾害预警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监督渔业安全生产。

逄胜波副局长、党委委员工作分工 负责政策法规、局属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海洋利用处)和局机关服务中心、青岛市水产实业总公司等局属企业。协助于成璞同志分管规划财务处日常工作。

逄胜波副局长兼党委委员,负责政策法规和局属企业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和局属企业,协助于成璞管理规划财务处日常事务。傅道军总工程师兼党委委员,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政管理、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等,主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和船检处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深刻认识到加强渔船管理对于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作为该省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渔业行业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渔船作为渔业生产的基石,其安全状况直接关乎渔业全局的稳定。

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中,对未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推诿责任导致严重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具体见第三十八条。

根据《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第八章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一旦乡镇船舶遭遇事故,船上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自救,并尽快向最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港监机构报告。如果涉及到渔业船舶,还需同时通知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重庆市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在第六章中有详细的规定。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那些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必须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检验和发证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船长超过5米的自用船舶,必须通过船舶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

此次决定的核心内容涉及对部分现有的政府规章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废止那些不再符合当前管理需求的规定,继续实施那些具有实效并应继续保持执行的规章,以及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以适应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新形势和要求。

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第七章着重于乡镇渡口的管理。根据规定,乡镇渡口的设立、迁移或撤销需遵循乡村规划,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港监机构进行审核。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在审核通过后进行最终批准。

重庆市乡镇船舶的经营性运输生产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第三章的条款,乡镇船舶经营者必须首先获取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经营和安全管理要求的水运企业,应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乡镇船舶能够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条件。